大陆居民网络赌球统统违法

2008年11月17日 | 23:06分类:网络赌球新闻 | 标签: |

如果你听到有人说“上××网下了多少单,让了多少点,退了多少水,‘走地’跟了多少盘……”,毫无疑问,他肯定是在谈论足球,但一定不是谈论合法的足彩,而是非法赌球。

这些“玩家”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知道他们正在进行违法的赌钱行为,还言之凿凿,“我们登录的是国外合法的赌场网站啊,不是外围小庄家自己开设的,这也违法吗?”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禁止赌钱。《刑法》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钱、开设赌场或者以赌钱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钱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钱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大陆公民是不能参与境外任何赌钱活动的,包括赛马、六合彩以及各类境外赛事投注。有人说,那出了境能否参与赌钱呢?在hong kong、澳门开设银行账号用于赌球是否允许?答案也是否定的。《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有“属人原则”,即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

因此,赌客参与中国大陆庄家私设的外围赌球,属于地下私彩的范畴,固然是违法的,即使通过国外赌钱集团网站下注赌球,也是违反大陆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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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球一注5万元

2008年11月17日 | 23:00分类:网络赌球新闻 | 标签: |

  经查,2003年6月至今,犯罪嫌疑人杨某(在逃)伙同胡某、陈某在朝阳区京达国际公寓的北京新立同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内,通过“宝盈”、“三星”、“大地”等网络,由杨某组织邵某、吴某、荆某等人以赌球的方式进行赌钱活动。

  据参与赌球的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的邵某交待,其从2003年夏天开始在犯罪嫌疑人杨某处通过网络进行赌钱。邵某根据杨某给他的网址登录网站后,再根据杨某提供的代码登录到自己下注的网页,杨某给他设定的下注额是每注5万元,输赢到200万元再结账。此后,邵某连续下注不到20天就输了200万元。在2003年10月用一张公司的200万元现金支票给了杨某之后,邵某此后又输了几十万元,后来一共欠杨某赌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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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赌球者半年输掉30万元

2008年11月17日 | 22:57分类:网络赌球新闻 | 标签: |

大连瓦房店一江姓市民原本家境殷实,妻贤子孝,可自从参与赌球活动后,不到半年就输光了家里的20多万元存款,还欠下大量的赌债。

  自2004年9月以来,他只身一人来到大连,一面躲避赌债,一面打工赚钱。
半年来,一直在担惊受怕中度过。

  此人曾开了一家超市,是位超级球迷。2004年初,营口的一个“朋友”来看他,向他介绍如何在网络赌球。第一次,他一下注赢了5000元。此后,他的投注额越下越大,并在一家赌球网站上申请了账号和密码,想狠狠地赚一笔。

  第一次进入网站,他简直惊呆了:这里不仅有各场球赛的胜负盈亏记录,而且还不停地详细介绍每场球赛的胜负盈亏比率。他立即选择场次下注,但一下子输掉了5000多元。5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他看好了西班牙皇家马德里队的一场比赛,下了8万元的大赌注,赌皇家马德里队输。结果事与愿违,皇家马德里队赢了。仅仅一个晚上,他输掉了10万多。

  去年6月,他又下了几场大赌注,到7月末,他已累计输进去20多万元,还向“庄家”借了7万元的赌资。输钱后,“庄家”很快派人找他取钱,并表示如果不尽快把钱还上,就派人砸了他的超市。

  随后他和妻子东挪西借,好不简单才还齐了赌债。还钱后的半个月里,他没有再登录过赌球网站,但去年9月初,他再次上网,并很快赢了3000元。但没过多久,不仅赚来的3000元钱赔进去,又倒贴了一万元。他一拖再拖,最后只好选择了“跑路”。

  来到大连后,他找了两份工作,一万元的赌债基本能还上了,再干两个月就可以回家了。他说,现在还有很多人在赌球,他说出这件事是想奉劝那些人,赌钱只能给家庭带来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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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基础”深厚,网络赌球蔓延

2008年10月25日 | 02:13分类:如何网络赌球 | 标签: |

“波友”这个词听说过吗?你也许没听说过,我也才刚刚知道,但它已不是互联网上的新生事物,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见诸国际知名搜索引擎上的相关网页已经达到80700条。

“波友”,在一般的字典上是找不到确切的定义的,它来源于”博友”,是对在网上进行赌场的人的称呼,语言标志为“让半球”、“几赔几赔率”、“即时赔率”、“投注”等等。

李男士就是一位波友。他是一家公司的高级职员,平时喜欢踢踢球来打发时间。去年9月,李男士一位朋友跟他聊起网络赌球,抱着随便玩玩的心态,他登录了朋友推荐的几个赌球网站。在朋友的指导下李男士很快学会了选择盘口下注。开始时李男士相当谨慎,只投一些自己相当有把握的比赛,投注的金额也比较保守。起初几注李男士都赢了。尝到了甜头,李男士对自己的足球知识非常有信心,决心大干一番。他分别在几场比赛下了二三万元的注,不料输了个精光。李男士心有不甘,在全面了解网上所有的赛事信息后,决定好好翻本。他向朋友借了10万,加上自己的10多万,全投下去。结果可想而知,李男士输得一文不剩。赌球心切,李男士经常用公司的微机上网了解最新的赛事分析、赔率变化。曾是公司业务骨干的他如今已经无心工作。

另一位已经赌球两年的中年男子的说法很有代表性,每次看到足球比赛按照自己设想的局面走,他的心都会狂跳不已。“网上这种网站很多,你随便找一家就行,不过一般这种网站也只能看看赔率,如果想在网站上下注,需要上一些特殊的网站,输入上线给你的用户名和密码。”他对这些过程已经“门儿清”了,“一般我们赌球的都是由小庄家来组织,押多押少,全凭自愿,不过小庄家给我们压多少,要凭他的信誉了。”依他的说法,小庄家依次联系上线,并由大庄家来组织,将钱汇到赌球公司。“我们有个同事就是个小庄家,不过他可是一点儿没赚到钱,反倒输了好几万,最多一次输了一万。

据报道,一个名为“港澳博球网”的网站会员人数最少时为300人,最多时可以达到1000多人。这在赌球网站中,规模只能算较小的。

类似“港澳博球网”这样的网站在国内的数量,相关人士表示具体数量不清楚,但至少在几百家左右。有的服务器在国内,有的服务器在国外。其服务群体大都是参与地下赌球的人。据一位熟悉地下赌球业的人士透露,目前,仅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这几个城市每年的赌球金额都接近30亿,还有很多人在澳门等境外赌场公司直接开户来赌球。再加上中国大陆有些省份也越来越热衷于赌球,中国大陆每年参与地下赌球的金额应该在200亿左右。

有这么深厚的“群众基础”,难怪网上的赌球事业如此“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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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世界杯网络赌球

2008年10月25日 | 02:10分类:世界杯网络赌球 | 标签: |

2006年6月11日晚9点,北京西城区某酒吧。酒吧的电视中正在播出世界杯小组赛荷兰对阵塞黑的比赛。不过,这里的气氛却并未因比赛的跌宕起伏而变化,尽管在场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大屏幕,但是却有人不时拨打手中的电话。
从服务生处得知这些人并非在酒吧观看比赛的球迷,而是赌球者,“其实他们中也不能说没有球迷,有的人下注是为了让观看比赛更刺激一些。比赛中不断打电话是询问即时赔率,因为随着比赛的变化,有些项目的赔率也是随着变化的”。
据了解,赌球者首先必须在赌球网站上进行登陆,之后选择赌注。而这些经营赌球的网站,大多在境外。在观察中可以感受到这些赌球者在观看比赛时与普通球迷的举止有较大差异,他们只关注于进球、比分,对于场上的争抢、门将的扑救及球员的精彩动作则并不关注。在荷兰第18分钟进球后,已经有部分人按倷不住,拨通了电话进行赌注的调整。
当笔者向一位赌球者询问如何参与赌球时,对方告之,今天的下注已经结束。要参与的话只有等次日。据了解,赌球者在酒吧观看比赛时,已经于前一天在赌球网站上押过赌注。普通球迷要参与赌球,必须提前一日在赌球网站上进行注册,在指定帐户打入一定资金后可以获得ID和密码,赌球活动就是通过授权后的ID进行操控。随后笔者询问赌球的是否安全以及如何从庄家处拿到赢得的赌资时,对方随即警觉的借故离开。
为了了解网络赌球的具体情况,笔者离开酒吧后登陆了一家从事赌球业务的网站,发现在这个针对大陆大陆及hong kong用户的网站上豁然写着为新客户免费赠送400元人民币赌资的消息。
据了解,用户登陆赌球网站的页面后,按照上边的提示进行注册,之后在提供的帐户中存入一定资金,并且每次投注额不低于20元人民币,即可参与世界杯的赌球活动。当用户的投注投中后,网站会根据赢得的奖金多少打入用户的注册帐户中,如果投注未中,则相应在用户存入得资金中减去相应赌资。活动的组织者已经将赌球的分类设置的十分详细,用户可以选择的范围包括了:半场比赛结果预测、最佳入球手预测、赛事预测、分组赛预测、得分预测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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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谁做庄赌球均违法

2008年10月25日 | 01:58分类:如何网络赌球 | 标签: |

如果你听到有人说“上××网下了多少单,让了多少点,退了多少水,‘走地’跟了多少盘……”,毫无疑问,他肯定是在谈论足球,但一定不是谈论合法的足彩,而是非法赌球。

这些“玩家”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知道他们正在进行违法的赌钱行为,还言之凿凿,“我们登录的是国外合法的赌场网站啊,不是外围小庄家自己开设的,这也违法吗?”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禁止赌钱。《刑法》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钱、开设赌场或者以赌钱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钱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钱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大陆公民是不能参与境外任何赌钱活动的,包括赛马、六合彩以及各类境外赛事投注。有人说,那出了境能否参与赌钱呢?在hong kong、澳门开设银行账号用于赌球是否允许?答案也是否定的。《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有“属人原则”,即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

因此,赌客参与中国大陆庄家私设的外围赌球,属于地下私彩的范畴,固然是违法的,即使通过国外赌钱集团网站下注赌球,也是违反大陆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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