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球一注5万元

2008年11月17日 | 23:00分类:网络赌球新闻 | 标签: |

  经查,2003年6月至今,犯罪嫌疑人杨某(在逃)伙同胡某、陈某在朝阳区京达国际公寓的北京新立同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内,通过“宝盈”、“三星”、“大地”等网络,由杨某组织邵某、吴某、荆某等人以赌球的方式进行赌钱活动。

  据参与赌球的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的邵某交待,其从2003年夏天开始在犯罪嫌疑人杨某处通过网络进行赌钱。邵某根据杨某给他的网址登录网站后,再根据杨某提供的代码登录到自己下注的网页,杨某给他设定的下注额是每注5万元,输赢到200万元再结账。此后,邵某连续下注不到20天就输了200万元。在2003年10月用一张公司的200万元现金支票给了杨某之后,邵某此后又输了几十万元,后来一共欠杨某赌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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