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分类:如何网络赌球

“群众基础”深厚,网络赌球蔓延

2008-10-25,星期六 | 分类:如何网络赌球 | 标签: |
“波友”这个词听说过吗?你也许没听说过,我也才刚刚知道,但它已不是互联网上的新生事物,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见诸国际知名搜索引擎上的相关网页已经达到80700条。 “波友”,在一般的字典上是找不到确切的定义的,它来源于”博友”,是对在网上进行博彩的人的称呼,语言标志为“让半球”、“几赔几赔率”、“即时赔率”、“投注”等等。 李先生就是一位波友。他是一家公司的高级职员,平时喜欢踢踢球来打发时间。去年9月,李先生一位朋友跟他聊起网上赌球,抱着随便玩玩的心态,他登录了朋友推荐的几个赌球网站。在朋友的指导下李先生很快学会了选择盘口下注。开始时李先生相当谨慎,只投一些自己相当有把握的比赛,投注的金额也比较保守。起初几注李先生都赢了。尝到了甜头,李先生对自己的足球知识非常有信心,决心大干一番。他分别在几场比赛下了二三万元的注,不料输了个精光。李先生心有不甘,在全面了解网上所有的赛事信息后,决定好好翻本。他向朋友借了10万,加上自己的10多万,全投下去。结果可想而知,李先生输得一文不剩。赌球心切,李先生经常用公司的电脑上网了解最新的赛事分析、赔率变化。曾是公司业务骨干的他如今已经无心工作。 另一位已经赌球两年的中年男子的说法很有代表性,每次看到足球比赛按照自己设想的局面走,他的心都会狂跳不已。“网上这种网站很多,你随便找一家就行,不过一般这种网站也只能看看赔率,如果想在网站上下注,需要上一些特殊的网站,输入上线给你的用户名和密码。”他对这些过程已经“门儿清”了,“一般我们赌球的都是由小庄家来组织,押多押少,全凭自愿,不过小庄家给我们压多少,要凭他的信誉了。”依他的说法,小庄家依次联系上线,并由大庄家来组织,将钱汇到赌球公司。“我们有个同事就是个小庄家,不过他可是一点儿没赚到钱,反倒输了好几万,最多一次输了一万。 据报道,一个名为“港澳博球网”的网站会员人数最少时为300人,最多时可以达到1000多人。这在赌球网站中,规模只能算较小的。 类似“港澳博球网”这样的网站在国内的数量,相关人士表示具体数量不清楚,但至少在几百家左右。有的服务器在国内,有的服务器在国外。其服务群体大都是参与地下赌球的人。据一位熟悉地下赌球业的人士透露,目前,仅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这几个城市每年的赌球金额都接近30亿,还有很多人在澳门等境外博彩公司直接开户来赌球。再加上内地有些省份也越来越热衷于赌球,内地每年参与地下赌球的金额应该在200亿左右。 有这么深厚的“群众基础”,难怪网上的赌球事业如此“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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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谁做庄赌球均违法

2008-10-25,星期六 | 分类:如何网络赌球 | 标签: |
如果你听到有人说“上××网下了多少单,让了多少点,退了多少水,‘走地’跟了多少盘……”,毫无疑问,他肯定是在谈论足球,但一定不是谈论合法的足彩,而是非法赌球。 这些“玩家”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知道他们正在进行违法的赌博行为,还言之凿凿,“我们登录的是国外合法的博彩网站啊,不是外围小庄家自己开设的,这也违法吗?”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禁止赌博。《刑法》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中国公民是不能参与境外任何赌博活动的,包括赛马、六合彩以及各类境外赛事投注。有人说,那出了境能否参与赌博呢?在香港、澳门开设银行账号用于赌球是否允许?答案也是否定的。《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有“属人原则”,即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 因此,赌徒参与内地庄家私设的外围赌球,属于地下私彩的范畴,固然是违法的,即使通过国外赌博集团网站下注赌球,也是违反中国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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